12月8日,學院召開學院第二屆教職工代表大會第四次全體會議,審議通過《吉林警察學院專業技術二級、三級崗位管理和評聘辦法(試行)》(草案)和《專業技術四級以下崗位聘用工作實施方案(試行)》(草案)。
會議認為,學院按照國家和我省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總體要求,進一步完善了學院崗位聘用工作,在實現學院專業技術管理科學化、規范化、制度化上邁出了堅實的一步。